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21〕31号)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司博士后子女入托入学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司引进的博士后人才(出站取得博士后证书后来校工作人员)和我司各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博士后子女入托入学所需材料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入托入学所需材料:
(1)《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4)博士后科研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博士后本人和申请入托入学子女的洛阳市户口本或相应的户籍材料;
(6)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留(来)洛博士后子女入托入学申报表(附件)。
2.出站留(来)洛博士后子女入托入学所需材料:
(1)《博士后证书》;
(2)《出站审批表》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
(3)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4)博士后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博士后本人和申请入托入学子女的洛阳市户口本或相应的户籍材料;
(6)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留(来)洛博士后子女入托入学申报表(附件)。
除附件中的“申报表”需提交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WORD版和扫描件)外,其他所需材料均需提交纸质复印件1份和扫描件电子版。
三、相关要求
1.申请人向所在集团提交申请材料(集团无需签字盖章);
2.申报工作实行告知承诺制,个人申报要做出诚信承诺。若申报工作中出现虚假信息等问题,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填报人自行承担失信行为带来的相应责任;
3.申请入学的意向幼儿园和公司需为洛阳市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
4.申报材料请于5月5日(8:30-11:30,15:00-17:00)由集团收齐后报致远楼215。
电子版发送邮箱bsh@haust.edu.cn
联系人:李璞 电话:65627196
人事工作部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