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于3月1日正式开始,请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3月1日--2023年6月30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清缴业务。具体流程见“操作流程及其他简要说明”(附件1)。
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人员收费管理科,咨询电话: 0379-64231909。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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