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职工:
按照《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试行)》(洛建〔2022〕77号)(附件1)规定,2023年第二季度住房补贴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按照《洛阳市人才住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洛建〔2022〕77号)规定,2018年6月21日以后我市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以及2022年6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
(二)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城市区(不含偃师、孟津)无自有住房,且在我市城市区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三)未享受我市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四)已经过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并进行公示后无异议。
二、申请材料
(一)《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附件2)(申请人填写)。原件1份,电子版1份。
(二)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相关证书;学历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三)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人士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交市房管局现场审验后退回,复印件1份。
(四)申请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及工作协议。原件交市房管局现场审验后退回,复印件1份。
(五)申请人结婚证或婚姻承诺书(附件3)。原件交市房管局现场审验后退回,复印件1份。
(六)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医疗保险缴存证明。原件1份。
(七)有效购房合同和完税凭证(商品房)或不动产登记证(二手房)或租房合同(购房人或租房人须为申请人本人)。原件交市房管局现场审验后退回,复印件1份。
三、办理流程
(一)住房补贴申请。申请人填写《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与其他申请材料提交后勤保障部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二)公示。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校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市房管局等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由公司统一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根据相关程序复审、联审。
(四)结果反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根据联审情况在“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公示结果。
四、时间安排
集中办理时间如下:
3月27日——28日,请符合条件人员将《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所需材料交到提交后勤保障部审核、盖章。公司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五、其他
后勤保障部联系电话:64231042
地址:开元校区乾园3号楼103室
详情请在“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洛阳市人才引进住房补贴专栏查看。
后勤保障部
2023年3月20日